商标起名有什么要求

一、内容健康:商标具有宣传力和影响力,要注意使用健康正向的词语起名,使用负面违规的词语会让商标注册失败;二、原创新奇:商标起名需要经过查重审核,抄袭的商标名字会被驳回,而正常的商标名字还需要一些新颖感,能够在同行商标中占据一席之地;三、寓意深刻:商标名字要有寓意内涵,可以是企业对未来发展的目标和期盼;四、琅琅上口:商标名不用生僻、拗口、难度的字起名,需要音律平仄协调。

在中国有“注册商标”与“未注册商标”之区别。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,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。

1.可记性原则,创立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要使消费者对品牌有一个较高的认知度,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商标应该从本质上是便于记忆的,这样可以促进消费者对商标的回忆。在命名时人们常注意以下要点:(1)精短,名称越精短越容易记住。如海尔、长虹、SONY、IBM等品牌,人们一看便会过目不忘。(2)上口,即有较强的语感。商标必须容易发音、朗朗上口,读起来语感好,读音响亮,避免使用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。(3)新颖,即具有独特性、创造性。商标要有时代感,体现创新精神,它会强调品牌个性,扩大差异感,从而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。

2.意义性原则,是指商标本身具有含义,而这种含义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传递商品的某些信息,如关于它的优点,性能及其使用它的好处。这种商标或者可以提示产品,或者可以吸收顾客。如汰渍洗衣粉传递该商品去除污渍的功效。